就如梅瑟在西乃山上頒佈了舊約的法律,耶穌也在近葛法翁的西乃山上,
祂以「新梅瑟」的身份出現,立定了新約的法律,並且解釋舊約法律的意義。
它顛覆了世俗追求名利、權力與自我中心的價值觀。重點並不是
幸福的許諾,更重要是進入天國的要求條件。
有人認為:十誡是天主親自向以色列民頒佈的法律,指導生活的規範;
而「真福八端」是基督徒生命基礎的宣講。如果我們能對其
身體力行,必能在生活重塑自我。 「貧窮」所表達的已不僅僅是缺乏,滿足基本生活
需求的資源,涵蓋經濟﹑社會及心理層面的困境。而是那些在天主前知道並承認自己
一無所有﹑一無所能,而必須完全依賴天主。教宗方濟各說:「真福八端就像基督徒的身分證。
因此,如果有人問:『應怎樣做個好基督徒?』每一個人都必須實踐耶穌真福八端的教導。」
*** 讀經一 ***
列上17:1-6
從基肋阿得的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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