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福音耶穌教導我們:基督徒該如同有滋味的鹽,和給人光明的燈。
讓和我們接觸到的人,都感到溫馨、和睦,從而認識嚮往瞭解基督耶穌的福音。
基督徒是耶穌生命的展現,在其肢體內繼續活躍著,
如一縷光、照耀一角落;如一撮鹽,每人增味一些人。
反之,基督徒若不先沉浸在基督的光裡,便無光可以散發;
若不領略福音之美味,便無味可增。 「光」和「鹽」表示克苦,
人克己苦身,就如祭品中放有鹽,必為天主所悅納。
基督徒的生活應具標記,以善行光榮天主,照亮黑暗,
讓世界因福音而增添喜樂與平安。
靠著耶穌的光,讓我們在光中行走,這份光不僅能驅散
生命中的迷惘,更引導我們在真理、聖潔與平安中前行。
耶穌!祢的話是我腳前的明燈,是我路途上的光,求祢發出
祢的光和真理,引導我領我到祢的聖山,到祢的居所!
*** 讀經一 ***
列上17:7-16
不久,因為不下雨,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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