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所有法律的目的,都必須歸結於「最大」的誡命:

『愛天主在萬有之上,及愛人如己』。」

因此,耶穌教導門徒們,當社會和宗教的法律與誡命產生衝突時,

應讓路給「最大的」,因愛就是天主的滿全。

耶穌對群眾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要廢除法律和先知。

我不是來廢除,而是使它們達到圓滿。」。

耶穌常常為了他人的急需和益處,做出了在人看來是違反法律的行為,

但全都符合梅瑟法律的精神,舊約的律法在耶穌身上達致滿全。

基督徒的義德,是在於受法律的內外約束,

而不是如法利塞人所說的,只在於法律外在行為。

 

*** 讀經一 ***

申 4:1,5-9

梅瑟對百姓說:

以色列!現在你要聽我教訓你們的法令和規律,盡力遵行:這樣你們才能生活,

才能進入佔領,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地方。

看,我授與你們法令和規律都是上主我的天主吩咐與我的,好叫你們在你們要去佔領的土地內,依照遵行。

 

你們要謹守遵行,因為這樣,在萬民眼中,才能顯出你們的智慧和見識;

他們一聽到這一切法令說:「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,有見識的大民族!」

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,如同上主我們的天主,在我們每次呼求他時,這樣親近我們呢?

又有那個大民族,有這樣公正的法令和規律,如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,所頒布的這一切法律呢?

你應謹慎,加意留心,不要忘了你親眼所見的奇事,終生日日不要讓這些事遠離你的心,並要將這一切傳於你的子子孫孫。

 

詠147

耶路撒冷,請讚頌上主。

 

*** 福  音 ***      

瑪5:17-19

 

那時,耶穌對群眾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 和先知。我不是來廢除,而是使它們達到圓滿。

我實在告訴你 們,即使天地消滅了,法律上的一點一畫也不會作廢,直到全 部達到圓滿。

所以,無論誰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 導別人這樣做,他將是天國裡最小的;

但無論誰遵行這些誡 命,又教導別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裡要成為偉大的。」

 

福音反省 :

天主親自頒佈的法律豈會有不妥之處?選擇性地加以遵 守,然後以此自我安慰,認為自己是一個守法之人,

這是何 其的可笑?什麼樣的人敢廢除誡命中自認為最小的一條,又 教導別人這樣做?

這豈不是一種「自立為王」的行為?正如 「木桶理論」所言,一個水桶的最大容量不是取決於最長的 那塊板,

而是取決於最短的那一塊,那些被我們廢除、忽略 的誡命所約束的恰恰是我們最為薄弱的。

若欲成全,唯有藉 著謹守天主的全部誡命,盡力彌補自己靈性生命中的短板 廢除了任何一條,

我們拿什麼去圍堵那一道氾濫的私慾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