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所有法律的目的,都必須歸結於「最大」的誡命:
『愛天主在萬有之上,及愛人如己』。」
因此,耶穌教導門徒們,當社會和宗教的法律與誡命產生衝突時,
應讓路給「最大的」,因愛就是天主的滿全。
耶穌對群眾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要廢除法律和先知。
我不是來廢除,而是使它們達到圓滿。」。
耶穌常常為了他人的急需和益處,做出了在人看來是違反法律的行為,
但全都符合梅瑟法律的精神,舊約的律法在耶穌身上達致滿全。
基督徒的義德,是在於受法律的內外約束,
而不是如法利塞人所說的,只在於法律外在行為。
*** 讀經一 ***
申 4:1,5-9
梅瑟對百姓說:
以色列!現在你要聽我教訓你們的法令和規律,盡力遵行:這樣你們才能生活,
才能進入佔領,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地方。
看,我授與你們法令和規律都是上主我的天主吩咐與我的,好叫你們在你們要去佔領的土地內,依照遵行。
你們要謹守遵行,因為這樣,在萬民眼中,才能顯出你們的智慧和見識;
他們一聽到這一切法令說:「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,有見識的大民族!」
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,如同上主我們的天主,在我們每次呼求他時,這樣親近我們呢?
又有那個大民族,有這樣公正的法令和規律,如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,所頒布的這一切法律呢?
你應謹慎,加意留心,不要忘了你親眼所見的奇事,終生日日不要讓這些事遠離你的心,並要將這一切傳於你的子子孫孫。
詠147
耶路撒冷,請讚頌上主。
*** 福 音 ***
瑪5:17-19
那時,耶穌對群眾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 和先知。我不是來廢除,而是使它們達到圓滿。
我實在告訴你 們,即使天地消滅了,法律上的一點一畫也不會作廢,直到全 部達到圓滿。
所以,無論誰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 導別人這樣做,他將是天國裡最小的;
但無論誰遵行這些誡 命,又教導別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裡要成為偉大的。」
福音反省 :
天主親自頒佈的法律豈會有不妥之處?選擇性地加以遵 守,然後以此自我安慰,認為自己是一個守法之人,
這是何 其的可笑?什麼樣的人敢廢除誡命中自認為最小的一條,又 教導別人這樣做?
這豈不是一種「自立為王」的行為?正如 「木桶理論」所言,一個水桶的最大容量不是取決於最長的 那塊板,
而是取決於最短的那一塊,那些被我們廢除、忽略 的誡命所約束的恰恰是我們最為薄弱的。
若欲成全,唯有藉 著謹守天主的全部誡命,盡力彌補自己靈性生命中的短板 廢除了任何一條,
我們拿什麼去圍堵那一道氾濫的私慾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