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靈人員在對即將準備結婚的新人進行輔導時,應該常用感情打動對方的心,使非教友一方慢慢認同教會對婚姻的概念,而不是用冷酷的教條、法律。應該注意,在婚前調查時,婚禮舉行時,都要給這對新人這方面的協助,一定要避免冷默、刁難。
(註:2007年教宗本篤十六世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主教會的主教、司鐸、度奉獻生活者 、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函中,已明確取消所有為中國教會特殊的牧靈情況的許可:因考慮到在中國的教會目前在某些方面已有了正面的發展;其次,因聯絡來往已更為方便;最後,有不少主教和司鐸所提出的要求,我乃決定以本函撤銷鑒於艱難時期牧靈的特殊需要而賦與的「所有特權」。)
天主教與外教人結婚,不申請豁免,他們的婚姻是無效的;而天主教和有效領洗的基督教人士結婚,不申請豁免,婚姻不合法,但有效。在辦理混合婚姻寬免時,雙方應相互承諾不得妨礙信仰所要求的義務,以及儘可能使其子女接受洗禮與教會教育。
(註:2007年教宗本篤十六世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主教會的主教、司鐸、度奉獻生活者 、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函中,已明確取消所有為中國教會特殊的牧靈情況的許可:因考慮到在中國的教會目前在某些方面已有了正面的發展;其次,因聯絡來往已更為方便;最後,有不少主教和司鐸所提出的要求,我乃決定以本函撤銷鑒於艱難時期牧靈的特殊需要而賦與的「所有特權」。)
聖保祿宗徒在格林多前書第七章第10節至15節,在談及婚姻時,針對婚姻的特殊情況,而有的牧靈作為,我們稱之為「保祿特權」,在婚姻案件有三個情況可適用此特權:一是一對没有領洗的外教人的婚姻。二是其中一個人領洗;三是另一個離開。
(註:2007年教宗本篤十六世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主教會的主教、司鐸、度奉獻生活者 、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函中,已明確取消所有為中國教會特殊的牧靈情況的許可:因考慮到在中國的教會目前在某些方面已有了正面的發展;其次,因聯絡來往已更為方便;最後,有不少主教和司鐸所提出的要求,我乃決定以本函撤銷鑒於艱難時期牧靈的特殊需要而賦與的「所有特權」。)
教會法典一一○八條,有效婚姻需要幾個條件,在證婚教區教長或堂區神父,或此二人之一所委託的司鐸或執事,以及兩個證人前舉行,方為有效婚姻。只是有時仍會有些特殊情況,需依實際的個案在不違反教會的立法精神之下,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。
(註:2007年教宗本篤十六世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主教會的主教、司鐸、度奉獻生活者 、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函中,已明確取消所有為中國教會特殊的牧靈情況的許可:因考慮到在中國的教會目前在某些方面已有了正面的發展;其次,因聯絡來往已更為方便;最後,有不少主教和司鐸所提出的要求,我乃決定以本函撤銷鑒於艱難時期牧靈的特殊需要而賦與的「所有特權」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