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ck to Top
教會活動 真理新聞 心靈加油 學習課程 主日講道

第140集-婚姻聖事(六)

列印 列印

婚禮應於結婚當事人其中一方的住所或準住所,或最後一個月停留之堂區,或以其現在停留的堂區為舉行婚禮之所,凡是屬於上述地區的本堂神父,皆可合法有效地為他們舉行婚禮。

(註:2007年教宗本篤十六世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主教會的主教、司鐸、度奉獻生活者 、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函中,已明確取消所有為中國教會特殊的牧靈情況的許可:因考慮到在中國的教會目前在某些方面已有了正面的發展;其次,因聯絡來往已更為方便;最後,有不少主教和司鐸所提出的要求,我乃決定以本函撤銷鑒於艱難時期牧靈的特殊需要而賦與的「所有特權」。)

第141集-婚姻聖事(七)

列印 列印

雖然教友和非教友結婚,不是最理想的。然而,如果他們已經決定要結婚,那麼神父就應該盡一切的力量去成全他們,使這樣的婚姻能有多少基督信仰的影響,就應該幫助多少。因為神父對待他們的態度,往往就決定了他們對教會的印象。

第146集-婚姻聖事(十二)

列印 列印

婚姻是男女兩人在人世間,最親密的結合,要幸福,彼此應同心合意,設法在各方面溝通共融。因此相同的宗教信仰對婚姻幸福是有正面的影響,但仍不排斥天主教徒與其它宗教信仰者之間的婚姻,只是應以不背棄天主教信仰為前提,按教會法的規定辦理婚姻寬免。

第142集-婚姻聖事(八)

列印 列印

除因聖秩聖事而產生的婚姻限制之外,也就是還俗結婚的主教或是司鐸在死亡危險中,也只有教宗能准許他結婚,豁免他的婚姻限制。其它宗座保留的婚姻限制,當面臨死亡危險之時,主教有權力可以豁免。

第147集-婚姻聖事(十三)

列印 列印

有效的婚姻首先男女雙方應是在自由、自願的前提之下,所行使的合意。再來就看是否有婚姻上的諸多限制。其中教廷保留婚姻限制豁免權最嚴重的一項是教會法第一○九○條為再次結婚而謀殺原配的罪。教會婚姻法也禁止直系血親與旁系四等親內,以及直系姻親的婚姻,此部份與多數的社會習慣相同。

第156集-教會刑法(二)---完結篇

列印 列印

臨終者由神父得到一切刑罰的免除,後來他痊癒了,原則上就永免除了,但只有三個例外,一個是「已經科處」的,一個是「認定」,以及宗座保留的。教會制定的刑罰,大多是針對神職人員,或奉獻生活的修女會會士,一般牧靈工作的人,很少會碰到這些個案的。

第148集-婚姻聖事(十四)

列印 列印

教會法典一○九三、一○九四條所規定的婚姻限制,包括了由同居關係,而產生的假姻親限制,以及經由法定的收養而產生的直系法親與旁系二等親,也在婚姻限制之內。混合婚姻雖不是教會法所鼓勵,但以新法典來說,經向教會申請寬免亦可被接受。

第144集-婚姻聖事(十)

列印 列印

教會法,特別是關於婚姻法條的最終目的是協助教友善度聖事生活,因此在處理教友婚姻的過程中,格外要注意牧靈者的愛德。同時有些必較私密的問題,還需視情況技巧性的詢問,因此在婚前調查時應特別留心當事者的感受。

第149集-婚姻聖事(十五)

列印 列印

天主教與外教人結婚,不申請豁免,他們的婚姻是無效的;而天主教和有效領洗的基督教人士結婚,不申請豁免,婚姻不合法,但有效。在辦理混合婚姻寬免時,雙方應相互承諾不得妨礙信仰所要求的義務,以及儘可能使其子女接受洗禮與教會教育。

(註:2007年教宗本篤十六世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主教會的主教、司鐸、度奉獻生活者 、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函中,已明確取消所有為中國教會特殊的牧靈情況的許可:因考慮到在中國的教會目前在某些方面已有了正面的發展;其次,因聯絡來往已更為方便;最後,有不少主教和司鐸所提出的要求,我乃決定以本函撤銷鑒於艱難時期牧靈的特殊需要而賦與的「所有特權」。)

第145集-婚姻聖事(十一)

列印 列印

婚姻無效限制:包括「法定年齡」,以及來自自然律的限制如「不能人道」。法定年齡教會可以豁免,但婚前即「不能人道」則本質上的婚姻是無效,婚後有了正常的性交行為,之後因意外而造成的「不能人道」則不能視為解除婚姻的理由。

(註:2007年教宗本篤十六世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主教會的主教、司鐸、度奉獻生活者 、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函中,已明確取消所有為中國教會特殊的牧靈情況的許可:因考慮到在中國的教會目前在某些方面已有了正面的發展;其次,因聯絡來往已更為方便;最後,有不少主教和司鐸所提出的要求,我乃決定以本函撤銷鑒於艱難時期牧靈的特殊需要而賦與的「所有特權」。)

第150集-婚姻聖事(十六)

列印 列印

牧靈人員在對即將準備結婚的新人進行輔導時,應該常用感情打動對方的心,使非教友一方慢慢認同教會對婚姻的概念,而不是用冷酷的教條、法律。應該注意,在婚前調查時,婚禮舉行時,都要給這對新人這方面的協助,一定要避免冷默、刁難。

(註:2007年教宗本篤十六世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主教會的主教、司鐸、度奉獻生活者 、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函中,已明確取消所有為中國教會特殊的牧靈情況的許可:因考慮到在中國的教會目前在某些方面已有了正面的發展;其次,因聯絡來往已更為方便;最後,有不少主教和司鐸所提出的要求,我乃決定以本函撤銷鑒於艱難時期牧靈的特殊需要而賦與的「所有特權」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