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事實際牧靈工作的神父,需要認清教會對婚姻法律的要求,避免造成教友不必要的痛苦生活。教會法典1055條指出:婚姻是男女雙方以建立終身伴侶結合,指向夫妻的福祉,以及生育和教養子女。男女雙方的關係是盟約關係,是愛情的盟約,是終身伴侶的結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