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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集-聖洗聖事的施行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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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而言,聖洗聖事的合法施洗者應為本地的堂區神父,然而在許多實際的牧靈情況之下,仍有很大的彈性。因此,在「緊急狀況」或「例外狀況」下,有效的領洗,就是合法的領洗。

第111集-聖洗聖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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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洗聖事是其他聖事的門,無論實洗或至少願洗,為得救都是必需的。藉聖洗,人獲得罪惡的赦免,成為天主的子女,並因不滅的神印結合於基督而加入教會。所有的人只要配合指定的經文與行動,都能有效地為人施行聖洗。

第106集-誠信倫理(一):謊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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誠實,是不虛偽、不欺詐、不說謊言,「是說是,非說非」,心口合一,第八誡禁止妄證,命令人忠誠。不只禁止謊言,而且禁止非法洩露秘密,特別是告解聖事的秘密,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洩露。

第110集-聖事的施行人與領受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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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的施行人指的是因基督的名義,把聖事的因素結合在一起,使之成為一個聖寵的標記之人,普通施行人是主教、司鐸,或執事。但是聖洗聖事,在危急時刻或特殊情況,任何有識別能力的人,都享有施行的權力。婚姻的施行人則是結婚的男女二人。

第105集-財務倫理(九):總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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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告解聖事當中,聽告解的神父對於告罪者的補贖至關重要,可能在良心方面需負有連帶的責任。特別在面對財物倫理方面的罪時,有可能不只是良心上的連帶責任,有時亦有賠償的責任。

第109集-聖事與倫理生活的關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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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要達到的最高目的是超性,而聖事是使基督徒達到這個目的的方法。基督徒得到寵愛的方法就是善領吾主耶穌為我們建立的聖事,使人在生活中更仰望、愛慕、讚美、欽崇、事奉天主。不因聖職人員的個人因素,而影響聖事的有效性,這是教會給我們的保證。

第104集-財務倫理(八):牧靈幅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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懺悔聖事,也就是辦告解,是使人的良心歸向天主,聽告解的神父只要看出告罪人的良心,由惡成為善,或是根本就是善意的良心,原則上就應該赦罪。面對財物倫理方面的罪惡亦是如此,只是不同點在於告罪人對於所侵犯者「賠償」的義務。

第108集-守大、小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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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作補贖的方式之一是大、小齋,凡年滿十四歲者應守小齋,滿十八歲到六十歲者應守大齋。守齋應重視的是內在的精神,而非外在的形式,各地區主教團可依照當地實際情況,制定守齋的形式。

第103集-財務倫理(七):物權的侵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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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犯他人的物權,是指以偷、搶、拐、騙的方式,侵犯他人對於該物品的所有權。其罪之輕重,按財物輕重、物主的損害、社會損害三個層面來判斷。並且應當物歸原主,或行等值的賠償。

第107集-誠信倫理(二):謊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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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父們在聽告解時常常可以聽到的是考試作弊,從倫理來看,雖是屬於較輕微的罪行,但卻可能形成另一種不勞而穫、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的觀念,最後導致重大罪行的產生。

第102集-財務倫理(六):物權取得的時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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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在法律上是取得權利,或消滅義務的方式,在物權或權益的保護上是非常重要的概念。有時候在生活的現實中,為了更大的公共利益,不得不犧牲小我的權利,有時候,雖然良心上仍然有權利,但法律上在過了時效性之後,也不予以保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