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二年,上主在西乃曠野會幕內訓示梅瑟說:
「你們應依照以色列子民的寳族和家系,統計子民的人數,
凡被統計的人,每人應獻給上主繳納半『協刻耳』是給上主的獻儀。
自二十歲以上起要獻給上主獻儀;富的不多納,窮的也不少出,
一概出半『協刻耳』給上主作獻儀,在天主前人人平等,
作你們的贖命金。從以色子民所取的贖命金,
應拿來供維修會幕聖殿之用,故又稱『聖殿稅』」。
主有不納稅的自由,但有比自由更有價值的「愛德」,犧牲一些自由權利,
以免基督所救贖的弟兄信德還不夠堅固穏定的信友跌倒。
信徒儘可能順服屬地的權柄,而不要「解犯他們」。
*** 讀經一 ***
申 10:12-22
梅瑟對百姓說: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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