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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3集-理則學分論(23)定言三段論證的結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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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段論證(三段推理syllogism):間接的推理典型,由兩個前提命題推出一個結論命題的演繹論證。推理分兩種:直接推理(前提只有一個)、間接推理(前提有兩個或以上)。
定言三段論證(categorical syllogism):三段論證的一種典型,即以兩個定言命題為前提,堆出一個定言命題為結論的間接推理。其前提命題和結論命題正好都是定言命題。

第232集-理則學分論(22)直接推理,換位、換質、換質位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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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位有三種:單純換位(分量不變,即E命題與I命題之換位)、限制換位(份量會有所更改,即A命題換位後成為I命題)、不能換位(O命題,因為換位不能擴大原判斷的外延範圍,即原本為特稱之詞不可在換位後變成全稱)。
換質位:即又換質又換位,分為兩種。
a)先換質後換位
b)先換位後換質

第227集-理則學分論(17)定言命題的對當關係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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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生於兩個命題之間的種種邏輯關係,而此兩命題須具有相同的S與P,即任意兩個主詞與賓詞相同的命題之間的種種邏輯關係,便是「對當關係」。
對當關係的種類:矛盾對當、反對對當、小反對對當、差等對當。

第231集-理則學分論(21)直接推理,換位、換質、換質位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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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質:肯定變否定,賓詞P變成非P。
換位:質不變(肯定維持肯定,否定維持否定)但前提與結論之間S要換位置(原來在前提放在S位置的詞,在結論要換到P的位置;原來在前提放在P位置的詞,在結論要放到S的位置),且前提與結論不得相衝突。

第226集-理則學分論(16)定言命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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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與P之間的關係是簡單的肯定或否定。所以定言命題的意義是呈述兩個「類」之間的包含與分離的關係。
定言命題的種類:全稱肯定命題、全稱否定命題、特稱肯定命題、特稱否定命題。

第225集-理則學分論(15)判斷與命題的類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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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一個陳述句有真假的分辨,我們便稱其為「命題」。命題的主要結構包含S、C、P。
簡單命題:命題構成部分只是詞語或語詞,傳統邏輯學中主要是指「主賓詞式命題」(SCP組成)。
根據主賓關係的簡潔與否來區分命題的形式或種類時可分為:
a)定言命題
b)非定言命題/制約命題

第224集-理則學分論(14)判斷與命題的意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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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應該要指出被定義項的事物本質、特性。而事物的本質不一定只能從事物本身內在特質去探求,因為有時語詞是根據它的功能、用途或外在來源才出現的。定義的範圍必須恰當,定義不可循環,定義必須用清晰明白的語詞。

第228集-理則學分論(18)定言命題的對當關係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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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反對對當產生於「特稱」命題之間,即「I命題」與「O命題」之間。當小反對對當一方為真時,另一方真假不定;若其中一方為假時,另一方必為真;因此小反對對當雙方可同時為真,卻必然無法同時為假。小反對對當是建立在前兩個對當關係之上,可由上兩個對當關係推得。
差等對當發生於「性質」相同,「份量」不同的兩個命題之間,即「A命題─I命題」之間與「E命題─O命題」之間。

第223集-理則學分論(13)定義的目地、類型、要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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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問What is it?(那是什麼?)便是想嘗試回答定義。「定」便是確定一個詞語、術語在語句脈絡當中的意義是什麼。並非所有的語詞都需要特地定義;不容易被了解的、容易誤解、新的詞語才較需要特意挑出定義。
定義的目地:說明新詞、去除雙關義、確定語詞的界限、簡化語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