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,雖無人同行,我仍要跟隨,永不回頭。這首歌的歌詞來自印度的一位傳教士。

當生命受到威脅時他仍要跟隨耶穌。結局是妻子被殺,他也因此殉道,許多族人因而成為基督徒。

「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...」

耶穌不是說我們可以不必孝愛父母。如果,有不信主的父母,逼迫我們放棄信仰,我們就退讓了,使自己與天主的關係破裂。

亞巴郎蒙召,天主說:帶你心愛的獨生子依撒格往摩黎雅地方去,將他獻為全燔祭。

我們歡喜亞巴郎的蒙召;卻不捨摩黎雅的奉獻。

不想十字苦路,就不能到達革則瑪尼。

 

*** 讀經一 ***   

羅 13:8-10

弟兄們:

你們除了彼此相愛外,不可再欠人什麼,因為誰愛別人,就滿全了法律。其實,「不可奸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戀」,以及其他任何誡命,都包含在這句話裏:就是『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』。愛不加害於人,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。

 

詠 112 樂善好施的人,必蒙受祝福。

 

*** 福  音 ***

路 14:25-33

那時候,大批群眾跟著耶穌上路,他轉過身來對他「說:“誰來跟隨我,若不是愛我超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 兒女、弟兄姊妹,甚至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.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我走,不能作我的門徒。你們當中! 有人想建一座塔,難道不先坐下來計算要花費多少,是主 有足夠的資金完成工程?否則,打了地基卻不能完工程 的人就會譏笑說:「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

 

或者一個 王要與另一個國王打仗,難道不先坐下來計劃,出兵一般 能否抵抗兩萬敵軍?如果不能,該趁著敵軍還遠的時值 派遣使者前去求和。同樣,如果不捨棄自己擁有的一切 們誰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 福音反省 :

耶穌所提跟隨祂的條件似乎苛刻嚴格。首先,要愛祂超過愛最親近的人。我們要特別注意,祂並沒有讓我們因著愛祂而不去愛親人,而是告訴我們次序的問題——祂在我們至親之上。其次,要背負十字架跟隨祂。跟隨基督,並不意味著基督會為我們消災免禍,祂甚至不會減輕我們的痛苦,但祂一定賦予痛苦深刻的意義,以至於很多時候正因為痛苦,我們才會懂得愛的真諦。

 

祂所謂的「計算花費」,即指向單單為祂孤注一擲、捨棄自我的勇氣,因為在祂內有超越一切的價值。成為基督徒最直接的涵義,就是勇敢地跟隨祂,走祂走過的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