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方濟加‧露雯修女  (1440年)

*** 讀經一 ***

達 3:25, 34-43

阿匝黎雅站在火焰中,大聲祈禱說:

求你不要永遠離棄我們。為了你名的緣故,請不要廢除你的盟約。為了你的朋友亞伯郎,你的僕人依撒格和你的聖者以色列,請不要從我們身上撤走你的仁慈。因為你曾應許讓他們種族繁衍,多如天上的星辰和海邊的沙粒。

雅威,請看,因為我們的罪,我們已成為列國中最渺小的,世界上最卑賤的。如今,我們沒有君王、先知和領袖。我們無法向你獻上全燔祭、祭禮、供物和馨香祭,也沒有地方將我們初熟的果物獻給你,以得到你的垂愛。

但是當我們以懺悔之心和謙虛的精神,將我們獻給你時,願你悅納,勝於獻上公羊公牛和千萬隻肥羊的全燔祭。願我們今天的祭獻得到你的垂愛,因為我們明白:凡相信你的人,決不會蒙受羞恥。現在我們全心侍奉你,敬畏你,尋求你的慈顏。

求你不要離棄我們,使我們蒙羞辱,但以你無限的寬容和仁慈對待我們。請以你的奇能拯救我們。雅威,請將你名的榮耀賜給我們。

 

詠 25 上主,求祢念及祢的仁慈與恩愛。

 

*** 福  音 ***

瑪 18:21-35

那時,伯多祿前來問耶穌說:「主!如果我的兄弟得罪了我,我該寬恕他幾次?七次夠了嗎?耶穌回答:「不是七次,我告訴你,是七十個七次!因此,天國就好像一個國王,要跟他僕人們算帳。開始的時候,一個欠一萬個塔冷通的人被帶來了。因他無力償還,國王就下令把化連同妻子兒女和他所有的東西都賣掉來還債。

那僕人就跪下叩拜國王說:『求你給我一些時間吧!我會把一切債務還給你。』於是國王就憐憫了他,不但把他放了,更赦免了他的債。那個僕人一離開國王,遇見一個欠他一百銀錢的同伴,就立刻抓住他,掐著他的脖子喊說:『把你欠我的錢還給我!』那同伴就跪下哀求說:『給我一些時間吧!我會把一債務還給你。』

可是他不肯,反而把那人關進監獄,直到還清了欠債。其他的同伴看見這事,都很氣憤,便向他們的主人報告了所發生的一切。主人就把這個僕人叫來,說:『你這個惡毒的僕人!因為你哀求我,我就赦免了你一切的債。

難道你不應該也憐憫你的同伴,像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』非常生氣,把他送去受刑,直到還清所有的欠債。所以,如果你們每個人不是真心寬恕自己的兄弟,我的天父也要同樣對待你們。」

 

福音反省:

伯多祿問耶穌寬恕兄弟七次夠不夠,其實他是想問該容忍別人多少次。寬恕不同於容忍。容忍某人,是因為不和他計較,但不代表願意與他建立良好關係。如果容忍持續累積,最終會有新仇舊恨一起算的可能。

耶穌說的七十個七次,是強調真正的寬恕,表示不計次數,是無限量、無條件地寬恕。總之,容忍往往是有限的,可能累積仇恨;而寬恕卻不論次數,且能讓我們從內心放下仇恨,平安快樂地生活。我自己對人是容忍,還是寬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