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 讀經一 ***

申 4:1, 5-9

以色列,現在你們要聽從我教導你們的法令和規章,

並盡力遵行。如此,你們才能活下去,進入並佔領雅威、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土地。我按照雅威,我的天主所吩咐的將法律典章訓示你們,讓你們在即將進去得為產業的地方遵行。你們要謹守遵行,這樣在萬民眼中你們便會顯出是有智慧、有見識的民族。

他們知道這一切法令時,便會說:『這偉大的民族,真是有智慧、有見識。』有哪個民族的神明,能像雅威我們的天主,在聽到我們的呼求時,如此接近我們呢?又有哪個大民族有這樣公正的法則和律令,如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所頒佈的這一切律法呢?你們要小心謹慎,不要忘了你們親眼看到的神跡,一生一世都不要讓這些事遠離你們的心,並要將這些事傳給你們的子孫。

 

詠 148 耶路撒冷,請你讚頌上主!

 

*** 福  音 ***

瑪 5:17-19

那時,耶穌對群眾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和先知。我不是來廢除,而是使它達到圓滿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即使大地消滅了,法律上的一點一畫也不會作廢,直到全部達到圓滿。所以,無論誰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導別人這樣做,他將是天國裡最小的;但無論誰遵行這些誡命,又教導別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裡要成為偉大的。」

     

福音反省:

法律本來是為了愛而存在,但後來成為某些統治者的工具,而且增加許多條文,使其成為普通大眾難以負荷的擔子。比如說,安息日走路不能超過多少步,一週必須守齋禁食多少次等等。他們過分強調這些人為法律條文卻往往忽視天主立法的目的。

耶穌似乎經常和法律規定唱反調,比如祂不斷違反安息日的某些規定。不過,祂不是為廢除法律,而是以愛成全法律,讓法律真正成為愛的工具。 讓我們以愛的角度重新認識法律和生活規矩,好使我們不致覺得法律是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