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 讀經一 ***

宗 3:13-15, 17-19

以色列同胞,我們的祖先

亞巴郎、依撒格和雅各伯的天主,光榮了自己的僕人耶穌,祂就是你們解所解送,並在比拉多前所否認的耶穌。雖然比拉多想釋放祂,但你們棄絕了聖善的義人,反而要求給你們釋放殺人犯。你們殺害了生命的創造者,天主卻把祂從死者中復活了。我們就是這事的見證人!

弟兄姊妹們,我知道你們所作的是出於無知,就像你們的長官一樣。但天主藉眾先知所預言的基督當受難的事,就這樣應驗了。所以,你們要悔改並回心轉意,以消除你們的罪過。

 

詠 4 上主,願祢向我們顯示慈顏。

 

*** 讀經二 ***

若一 2:1-5

我的孩子們:我給你們寫這些事,為使你們不犯罪。但是,誰若犯了罪,在父那裡有正義的耶穌基督為我們辯護,祂以自己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,不僅為了我們的罪,也為了普世的罪。如果我們遵守祂的誡命,由此可知我們確實認識祂。誰若說「我認識祂」卻不遵守祂的誡命,就是在說謊,真理也不在他內。但誰若遵守祂的話,天主的愛在他內就達到圓滿。由此可知我們在祂內。


*** 福  音 ***

路 24:35-48

那時,厄瑪烏兩位門徒返回耶路撒冷,述說了路上遇見的事,以及在擘餅時怎樣認出了耶穌。他們正在談論這些事時,耶穌親自站在他們中間,對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他們驚慌害怕,以為見了鬼怪。

祂便對他們說:「你們為什麼驚慌?為什麼心裡疑慮呢?你們看看我的手,我的腳,分明是我呀!你們摸摸我,就知道:鬼魂無肉無骨,但你們看,我是有的。」說著,就伸出雙手雙腳給他們看。他們又驚又喜,還是不敢相信。祂就說:「這裡有什麼吃的嗎?」他們給祂一塊烤魚。祂拿過來,在他們面前吃了。

然後祂對他們說:「這是我同你們在一起時,對你們說過的話:在梅瑟法律書、先知書和聖詠上,關於我所寫的每件事都必須應驗。」於是祂開啟他們的心智,讓他們明白經書,並說:「經上記載,基督必須受苦,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,且必須因祂的名,宣講悔改以得罪過的赦免;從耶路撒冷開始,直到萬邦。你們就是這一切事的見證人。」

 

福音反省:

在主耶穌對宗徒們最後囑託中,讓我們留意兩個詞:「宣講」和「見證」。如果說宣講是用口舌,那麼見證就需要生活。宣講福音的前提,是對福音有全然的認識;為主見證,則需要對主的滿腔愛火。許多基督徒總是無法在生活中宣揚福音,說到底,可能有兩個根本原因:對信仰在認識上的缺乏,甚至是無知。

没有認識,怎來的愛慕呢?没有愛,哪來宣講的動力呢?厄瑪烏的兩個門徒是在與主耶穌同行的路上,內心才慢慢火熱起來。他們一路與主耶穌交談。這正是你、我該反省的主題:我在人生旅途中常通過祈禱與主傾心談話嗎?常誦讀聖經、聆聽主訓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