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,教宗本篤十六世在「禮儀年」中納入

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--  永恆的大司祭」慶節,

欽定在聖神降臨節後星期四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  新約的永恆大司祭慶日。

此慶節也是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所訂的「為司鐸祈禱日」

及本篤十六世所訂的「司鐸年」的後續發展。

 

此慶節的訂立,旨在希望信友能瞻仰基督司祭職的聖善與美好,

進而促使更多人響慶基督的召喚而接受聖職;

並常為司鐸祈禱,使之能善盡聖職的職務。

耶穌基督親自來到世上,為作我們的大司祭,

且因受苦受死,如今在天上作我們仁慈的中保。

大司祭耶穌基督的品位和祭獻,超越舊約的眾司祭和一切祭獻。

 

*** 讀經一 ***

格後 3:15-4:1,3-6

弟兄們:直到今天,

幾時讀梅瑟時,還有帕子蓋在他們的心上;他們幾時轉向主,帕子就會除掉。

主就是那神:主的神在那裏,那裏就有自由。我們眾人以揭開的臉面反映主的光榮的,

漸漸地光榮上加光榮,都變成了與主同樣的肖像,正如由主,即神在我們內所完成的。

為此,我們既蒙垂青,獲得了這職務,我們決不膽怯;但如果說我們的福音也被蒙住了,

那只是為喪亡的人蒙著,因為今世的神已蒙蔽了這些不信者的心意,

免得他們看見基督榮耀的福音之光;基督是天主的肖像。

 

我們不是宣傳我們自己,而是宣傳耶穌基督為主,我們只是因耶穌的緣故作了你們的奴僕。

因為那吩咐「光從黑暗中照耀」的天主,曾經照耀在我們心中,

為使我們以那在【耶穌】基督的面貌上,所閃耀的天主的光榮的知識,來光照別人。

 

 

詠 85

祂向自己的聖者和子民,

以及向祂回心轉意的人,所說的話確是和平綸音。

 

*** 福  音 ***      

瑪 5:20-26

我告訴你們:除非你們的正義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正義,你們決不能進天國。

「你們聽過這句告戒古人的話:『不 可殺人』;『殺人者必受審判』。

但我告訴你們:凡向自己兄 弟發怒的,必受審判;誰說自己的兄弟是『白癡』,

必受公議 會的制裁;誰罵自己的兄弟是『瘋子』,就要被投到地獄之火裡。

 

所以, 當你到祭台前獻你的供品時,如果想起有兄弟對你不滿,

你應把供品留在祭台前,先去與他和解,然後再來獻你 的供品。

當你和控告你的人還在往法庭的路上時,要趕快與 他和解。

免得他把你交給判官,判官交給獄警,把你關在監 裡。

我實在告訴你,除非你還清最後一文錢,你決不能從那裡出來!

 

福音反省 :

今天耶穌教導我們,一個真正有「義德」的人,首先要學會原諒和寬恕,修復自己和他人的關係。

有時,我們可能 因情緒的干擾,彼此說了難聽的話,甚至產生報復的心態

然而,耶穌邀請我們放下自我,走出一步和對方和好,之後 才到天主台前獻禮。

在天主教會內,修復關係可以藉由修好聖事,但我們同樣也要以具體行動與得罪我們或我們得罪的人和好,

因為不願寬恕就像監獄,把我們囚禁在仇恨中,只 有當我們願意和好、原諒,我們才能自由,才活出真實的義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