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具體說明自己要求的正義:基督徒的信德,在於受法律的內外約束。

不是法利塞人所說的只在於法律的外在行為。

耶穌不僅禁止人殺人,且也禁止人懷著導引人起殺機的憤怒和辱罵。

人若對天主不信不忠,獻祭獻供。天主上主說:

你們的全燔祭不受悅納,你們的犧牲不樂於我意。

撒烏耳的軍民由搶掠來的勝利品中,選出最好的牛羊,

在基耳加耳獻祭給上主,我們的天主。

撒慕耳說:「上主豈能喜歡全燔祭和犧牲勝於聽從上主的命令?」

因為你(撒烏耳)拒絕上主的命令,上主也拒絕了你為王。

人啊!我已告訴你,什麼是善,上主要求於你的是什麼?

無非就是履行正義,愛好慈善,虛心與你的天主來往。(米6:8)

 

*** 讀經一 ***  

列上 18:41-46

那時候,厄里亞

對阿哈布說:「你上去吃喝吧!因為已聽到大雨的怒號聲。」阿哈布就上去吃喝,厄里亞卻上了加爾默耳山頂,跪伏在地,將臉放在兩膝之間。以後,對自己的僕人說:「你上去,朝海那邊觀看!」僕人就上去觀看,說:「什麼也沒有。」厄里亞說:「你來回觀看七次!」他就去了七次。

 

第七次僕人說:「看,有一片雲彩,小得像人手掌那麼大,從海上升起來了。」厄里亞說:「你上去告訴阿哈布說:快套車下去,免得被雨阻止!」轉瞬之間,天空因風雲而變為昏黑,落下大雨;阿哈布上車去了依次勒耳。上主的手臨於厄里亞身上,他就束上腰,跑在阿哈布前頭,直到依次勒耳的城門口。

 

詠65祢眷顧大地,普降甘霖,使大地豐收;天主的河水洋溢,為 他們準備五穀。

 

*** 福  音 ***   

瑪5:20-26

我告訴你們:除非你們的正義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正 義,你們決不能進天國。「你們聽過這句告戒古人的話:『不可殺人』;『殺人者必受審判』。但我告訴你們:凡向自己兄弟發怒的,必受審判;誰說自己的兄弟是『白癡』,必受公議會的制裁;誰罵自己的兄弟是『瘋子』,就要被投到地獄之火裡。所以,當你到祭台前獻你的供品時,如果想起有兄弟對你不滿,你應把供品留在祭台前,先去與他和解,然後再來獻你的供品。當你和控告你的人還在往法庭的路上時,要趕快與他和解。免得他把你交給判官,判官交給獄警,把你關在監裡。我實在告訴你,除非你還清最後一文錢,你決不能從那裡出來!

 

福音反省 :

經師和法利塞人,是耶穌時代教導以色列子民,遵行天主法律的導師,但是祂卻要求門徒們的正義,超過這些「權威人士」。因為經師和法利塞人,只是按照法律的字面意義,教授天主子民「不可殺人」、「殺人者必受審判」,而耶穌需要門徒們,生活出法律的精神:祂不但禁止殺人,也 禁止人懷著憤怒和辱罵。這裡所謂的「地獄」(或者思高聖 經所翻譯的「火獄」)指代耶路撒冷城南,燒垃圾和死屍的厄納山谷(舊約稱為本希農山谷),此山谷做了地獄的象徵。新約的傳統,也將猶達斯上吊的地方歸於這裡。耶穌教導基督徒,要成為「看護自己兄弟的人」(創4: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