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 讀經一 *** 

羅 2:1-11

因此,人啊!無論你是誰,

你判斷別人,就無可推諉;因為你判斷別人就是定你自己的罪,你這判斷人的,正做著同樣的事。我們都知道:天主必以正義來審判有這種行為的人。你想想,你批評別人有此行為,而自己卻做同樣的事,你能逃脫天主的審判嗎?你是否輕視了天主無限的慈愛、寬容和忍耐?難道你不知天主的慈愛是要引導你悔改嗎?但你頑固不化、拒絕悔改,結果只會為審判的那天積存懲罰。

到了那天,天主的公義審判會昭然若示。因為他將按各人的行為來作裁決:誰若一心向善,追求真榮、尊貴和不朽之福的,就可得永生;凡是叛逆、不順從真理、跟隨不義的人,天主的義怒與懲罰將臨到他們身上。凡作惡的人,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希臘人,災難痛苦都逃不掉。所有行善的人,不論猶太人還是希臘人,都可享受真榮、尊貴和平安。因為天主決不徇私或講情面。

 

詠 62 天主,祢照各人的行為予以報酬。

 

*** 福  音 *** 

路 11:42-46

那時,耶穌說:「你們法利塞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連薄荷、茴香和各種香料都獻上十分之一,卻忽略公義和對天主的愛!這些才是你們應該做的,雖然其他的也不可疏忽。你們法利塞人有禍了!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高位和廣場上的問安。你們真是有禍了!你們像路上不明顯的墳墓,人們踩上了還不知道!」

法學士裡有人應聲說:「老師,祢這樣說,把我們也侮辱了!」但耶穌回答:「你們法學士也有禍了!你們叫人們背著難以負荷的重擔,自己卻不肯動一下指頭!」

 

福音反省:

在路加福音中,「有禍了」這個表達頻頻出現,比如針對富有者、現今飽飫的、現今歡笑的、以及眾人都誇讚的(路6:24-26);比如針對苛辣匝因和貝特賽達這些地方的無信(路10:13);再如今天指責法利塞人和法學士的偽善。

耶穌帶著強烈的讉責,用「有禍了」這個表達直指法利塞人和法學士心口不一,滿腹虛榮,不順從天主正義的要求卻自詡為義,喜歡受人尊敬和讚揚卻缺乏愛心和憐憫。試想:天主的法律如果離開正義、愛與憐憫還能如何滿全呢?但願我們永遠不會遭到耶穌這樣的讉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