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師問耶穌:「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是第一條呢?」
耶穌回答:「以色列!你要聽!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。
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」
猶太人至今每天當念的『信經』。他們甚至遵照梅瑟的訓示,
把這段話放進黑色的經匣裏,在晨禱時綁在前額臂膊上。
繫在手上,當作標記;懸在額上,當作徽號,即人要時時處處紀念天主,遵守祂的誡命。
同時,耶穌又指出與第一條同等重要的第二條,「你應當愛人如你自己」,
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。兩條誡命是分不開的,愛人是愛天主的具體表現。
耶穌的愛己無可復加,祂要門徒效法祂的榜樣,彼此相愛。正如父愛了我,
同樣我也愛了你們。上愛天主下愛眾人,是全部天主啟示的大綱。
加爾各答聖德肋撒修女說:「現在我們面臨的最重要的疾病,
不是麻瘋或肺結核,而是被所有人遺忘、漠視和拋棄的痛苦之疾。」
*** 讀經一 ***
申 6:2-6
那時候,梅瑟對以色列人說:
「你和你的子子孫孫,終生日日敬畏上主、你的天主,遵守我吩咐你的一切法令和誡命,使你獲享長壽。
「以色列!你要聽,且謹守遵行,好使你在流奶流蜜的地方,獲得幸福,人數增多,如上主、你祖先的天主所許給你的。
「以色列!你要聽:上主、我們的天主,是唯一的上主。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,愛上主、你的天主。我今天吩咐你的這些話,你應牢記在心。」
詠 18 上主,我的力量!我愛慕祢。
*** 讀經二 ***
希7:23-28
弟兄姊妹們:肋未人成為司祭的,人數眾多,因為死亡阻礙他們長久留任,但是,耶穌因永遠長存,具有不可消逝的司祭品位。因此,凡由他而接近天主的人,他都能全部拯救,因為他常活著,為他們轉求。
這樣的大司祭,才適合我們。他是聖善的、無罪的、無玷的、有別於罪人的、高於諸天的;他無須像那些大司祭一樣,每日要先為自己的罪,後為人民的罪,祭獻犧牲;因為他奉獻了自己,只一次,就永遠完成了這事。
因為法律所立為大司祭的人,是有弱點的;可是在法律以後,以誓言所立的聖子,卻是成全的,直到永遠。
*** 福 音 ***
谷12:28b-34
眾經師裡的一個聽見他們的辯論,知道耶穌回答得好就前來問他說:「在所有的誡命中,哪一條位列第一?」耶穌 回答說:「第一條是:『聽啊!以色列!上主,我們的天主是惟 一的主;你要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上主,你的天主。』第 二條是:『你要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。』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 兩條更大的了。」那經師對他說:「說得好!老師,祢是按照 真理說話。
天主是惟一的,除她以外,沒有其他的了;並且全 心、全意、全力愛祂,又愛近人如自己,這樣更勝過一切全燔 祭和犧牲。」耶穌見他的應對明智,就對他說:「你離天主的 國不遠了。」此後,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了。
福音反省 :
我們是否曾經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地去完成一件 事,或是愛一個人?耶穌知道要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去 愛並不容易。因此,祂在這之前說了一句:「以色列!你要 聽!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。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 意、全力愛上主,你的天主。」要學會堅持且專注的愛人或 事,我們先要學會堅持並專注的愛天主。這不是只有修道人 的權利,而是每位天主兒女的義務。耶穌清楚說明,一旦我 們將天主放第一位,我們成為基督徒兒女的定位也會很清 楚,也有力量面對和克服誘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