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人子坐在自己光榮的寶座上,與天使一同降來時,我們眾人都應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台前,
為使各人藉他肉身所行的,或善或惡,領取相當的報應。
以愛人的善行作為定賞罰的標準,因為愛人是愛天主的具體表現。
今天福音告訴我們,以愛德、耐心、關懷、犧牲對待他人,便是如此對待祂;
相反,如果我們是以冷漠、暴力、怨恨對待他人,我們也在這樣對待祂。
『掃祿,掃祿,你為什麼迫害我?』
掃祿說:『主!你是誰?』主說:『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。』
掃祿曾受教於最負盛名猶太教師門下,精通教義、律法,自認信仰純正。
在往大馬士革的路上,趕盡殺絕相信耶穌的人。原來他瘋狂逼迫的竟然是耶穌。
那位死而復活的耶穌向他顯現,真真實實的相遇,
自此,這位充滿自信、驕傲的迫害者,完全降服他所敵對的基督。
*** 讀經一 ***
肋19:1-2,11-18
上主訓示梅瑟說:
「你告訴以色列子民全會眾說:你們應該是聖的,因為我、上主、你們的天主是聖的。
「你們不要偷竊,不要欺詐,不要彼此哄騙;不要奉我的名妄發虛誓,而褻瀆你天主的名字:
我是上主。你不要欺壓剝削你的近人,傭人的工錢不可在你處過夜,留到第二天早晨。
不可咒罵聾子;不可將障礙物放在瞎子面前;但應敬畏你的天主:我是上主。
審判時,你們不要違背正義;不可袒護窮人,也不可重視有權勢的人,只依正義審判你的同胞。
不可去毀謗你本族人,也不可危害人的性命:我是上主。不可存心懷恨你的兄弟,
應坦白勸戒你的同胞,免得為了他而負罪債。不可復仇,
對你本國人,不可心懷怨恨;但應愛人如己:我是上主。」
詠19
上主的法律是完善的,能暢快人靈;
上主的約章是忠誠的,能開啟愚蒙。
** 福 音 ***
瑪25:31-46
「當人子在祂的光榮中來臨時,有眾天使伴隨,祂要坐在祂光榮 的寶座上。
所有的民族聚集在祂面前,祂要把他們一一分開,好像牧人 把綿羊和山羊分開一樣,
把綿羊放在祂的右邊,山羊放在左邊。那時 君王要對祂右邊的人說:『來吧,我父所祝福的人!
來承受在創造世 界以來給你們預備的國吧!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的;我渴了,
你們 給我喝的;我在異鄉作客,你們接待了我;我衣不蔽體,你們給我衣服 穿;我生病,
你們照顧了我;我在監裡,你們來探望了我。』那時義人要 回答他說:
『主啊!我們什麼時候見祢餓了就給你吃,或渴了就給你喝 呢?
又在什麼時候見祢在異鄉作客就接待祢,或衣不蔽體就給你穿呢?
又在什麼時候見祢生病或入獄就探望祢呢?』君王要回答說:
『我實在告訴你們:你們對我這些兄弟中最小的一個所做的,就是對我做的。』
然後,他又對左邊的人說:『離開我吧!你們這些該受詛咒的人,
進去 那為魔鬼及其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吧。因為我餓了,你們沒有給我吃 的;
我渴了,你們沒有給我喝的;我在異鄉作客,你們沒有接待我;我 不蔽體,你們沒有給我衣服穿;
我生病或坐監,你們沒有來探望我。』 他們同樣回答說:『主啊!我們什麼時候見祢餓了、渴了,
在異鄉作客、 衣不蔽體、生病或在監裡,而沒有服侍你呢?』那時,君王要回答他們 說:
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的一個而做,就是沒有給 我做。』這些人要進入永罰,義人卻要進入永生。」
福音反省 :
審判的標準是對人所施行的愛德,「見」與「做」是本 段的關鍵詞。
耶穌強調的是「做」,只「說」不「做」,無 濟於事。在此審判標準中,
被列舉出來的必須被愛的對象是 餓者、渴者、旅者、無衣者、病人以及囚徒;
他們是一切遭 遇困難,需要幫助者的代表,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的定語,完 全是純粹的「人」,
不問民族、甚至無關他與耶穌的關係。 這意味著基督所要求的愛德是普遍的,針對一切有需要的人 的。
在這個框架之下,我們發現基督徒的宗教觀已不能局限 於「我和天主」,而應「天——人——我」兼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