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關於大赦的教義和實行,都跟懺悔聖事的效果緊密相連。所謂「大赦」,是在『罪過已蒙赦免』後,因罪過而當受的暫罰,也在天主前獲得寬赦。按照指定的條件,準備妥當的信友,通過教會的行動,獲得暫罰的赦免。教會是救恩的分施者,藉著自己的權力,分施並應用基督及諸聖的補贖寶庫。「大赦」可赦免『部分』或『全部』的暫時罪罰,依此可分為『限大赦』和 『全大赦』大赦,可為生者或死者應用……(天主教教理No. 1471 / 因2017年適逢法蒂瑪聖母顯現100週年,教宗方濟各已頒賜全大赦的特恩。圖:真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