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學而上達是知識的層次,屬主知主義,存在則是從高層往下,屬於形上學本體論。多瑪斯在他的哲學系統裡,用理性主義的方式,強調我們能夠仰觀天象、俯察地理,透過感官了解個別事物,將之歸類與抽象,到達更高層次的理念。而理念到了最後是上帝,上帝是我們知識工作最後得到的結論。可是在存在的層次看,上帝可不是最後,而是最先,因為上帝最先存在,人類與世界是從上帝得出來的。在多瑪斯整個的哲學結構裡,就分成知識的徑路和存在的徑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