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洛維尼亞是一個多山、水資源豐富的國家,約有超過一半的國土覆蓋著森林。如今,該國修憲將乾淨飲用水視為基本人權,不得商業利用。有90位國會議員全數投下贊成票,斯洛維尼亞憲法將加上一條「人人有使用乾淨飲用水的權利。」修正案指出,「水資源是公共財,應由國家管理。水資源的主要長期目的是提供人民和家庭可飲用的水,因此不是商品。」(圖:Pixab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