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李達∙加西亞修女

*** 讀經一 *** 

宗 28:16-20, 30-31

我們抵達羅馬後,

百夫長將囚犯轉交給保安隊長,但允許保祿與看守他的士兵自理住所。保祿和羅馬的猶太人接觸過了三天,保祿召集當地猶太人的領袖。他們來後,保祿說:「弟兄們,我並沒做反對我們民族或違背我們祖先條規的事,卻在耶路撒冷被抓,把我交給了羅馬人。

他們審問了我,找不出我有什麼罪該受死,就想釋放我。但猶太人反對,我不得已只好上訴於凱撒,並不是我想控告自己的同胞。為此,我請諸位來談話,正是為了以色列的希望,我才帶上這鎖鏈的。」保祿在自己租的房子裡住了整整兩年,接待來見他的人。他宣講天主的國,教導主耶穌基督的真理,非常自由,沒有受到任何阻擋。    

 

詠 11 心地正直的人必享見天主的聖容。

 

*** 福  音 ***

若 21:20-25

那時,伯多祿轉身,看見耶穌的愛徒跟著,就是晚餐時靠近耶穌的胸膛,問:「主啊,是誰要出賣祢?」的那個門徒。伯多祿看見他,就問耶穌說:「主,他會怎樣呢?」耶穌回答他說:「我若留他活著,直到我再來,跟你有什麼關係?你跟隨我吧!」於是在團體中就流傳這話,說這個門徒不會死。耶穌不是對伯多祿說「他不會死」而是說「如果我願意留他活著,直到我再來,與你有什麼關係」。

為這些事作見證,並把這些事記錄下來的,就是這個門徒。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實的。耶穌還行了許多別的事,若要一一寫出來,要寫的書,我想連世界也容納不下。

 

福音反省:

有位聖者,每次看到別人有過失的時候,心裡就會起判斷人的誘惑,但他又會立刻對自己說:「這和你無關!你只該管好自己。」聖經上說:「超乎你能力的事,你不要研究;然而天主給你所規定的,你應時常思念,在祂的許多工程上,你不應懷著好奇去追究。因為,親眼觀察那些隠密的事,為你並不需要。」(德3:22-23)聖經不是為滿足我們的好奇心而寫,主耶穌也不是我們的百科全書。我們在主這裡,只應該尋求祂所喜悅的事,尋找祂在我們身上的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