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受天主聖神引導的,都是天主的子女。
信友既已成義,做了天主的子女,不再作罪惡的奴隸,
「不隨從肉身」而只「隨從聖神」行事。聖神的引導,不但靈魂可「賴正義而生活」
並且連「有死的身體」也要因基督的復活,而獲得光榮的復活。
因為,屬於耶穌基督的人,已把肉身同邪情和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我們既然有聖神的感動和帶領,就證明我們是天主的子女。
人可分享天主的性體,即是說在今世作天主的子女,
在來世分享天主的光榮。人既獲得如此的尊位,
就該相稱度聖善的生活,勉勵修各種美德,纔不愧作天主的子女。
*** 讀經一 ***
羅 8:12-17
弟兄們:
我們並不欠肉性的債,以致該隨從肉性生活。如果你們隨從肉性生活,必要死亡;
然而,如果你們依賴聖神,去治死肉性的惡行,必能生活,因為凡受天主聖神引導的,都是天主的子女。
其實你們所領受的聖神,並非使你們作奴隸,以致仍舊恐懼;而是使你們作義子。
因此,我們呼號:「阿爸,父呀!」聖神親自和我們的心神一同作證:我們是天主的子女。
我們既是子女,便是承繼者,是天主的承繼者,是與基督同為承繼者;只要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,也必要與他一同受光榮。
詠 68
義人要在天主面前踴躍歡樂,
他們也必在愉快之中加倍喜悅。
*** 福 音 ***
路13:10-17
安息日的時候,祂在會堂裡教導人。那裡有一個女人被 病靈附身十八年,總是彎腰曲背,完全不能挺身直立。
耶穌見 了她,就叫她過來,對她說:「女人,你的病得解脫了!」便給 她覆手,她立刻挺直身子,並讚美天主。
但會堂長因耶穌在安 息日治病而氣憤,他對群眾這樣回應說:「有六天是應當工作 的;在那六天內,你們可以來求醫,在安息日卻不可以。」
主回 答他說:「假善人!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會把槽上的牛驢 解開,帶去飲水嗎?何況這個女人是亞巴辣罕的女兒,
已被撒 旦捆綁了十八年,難道在安息日這一天,不是必須解開她的 捆綁嗎?」
說完了這話,所有與祂作對的人都感到羞慚,全 體群眾因祂所行的一切光榮事蹟,個個歡喜。
福音反省 :
在福音中,「安息日」成了法利塞人反對耶穌的主要爭 論點之一。在法利塞人眼中 「法律、規矩」的外在規定是 絕對的,
神聖不可侵犯,而卻完全忽略了法律的真正精神是 愛,因為法律只是愛的天主的旨意的顯示,離開了愛,法律 將變成對人的束縛捆綁。
因此耶穌藉著對這位,被病魔纏繞 十八年的可憐人施予的救助,以行動給予安息日的法律新的 詮釋,
即使會招惹當時的權威人士反感,甚至為此獻身,祂 也在所不辭,因為在他眼中,彰顯父的慈愛,在世間建立愛 的王國重於一切。我們是否真的認識祂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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