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 讀經一 ***
羅 13: 8-10
你們惟應相親相愛,並要努力不虧待任何人。
去愛你的近人,這就滿全了律法。律法的誡命說:「不可姦淫;不可殺人;不可偷盜;不可貪婪。」其實,所有誡命都包含在「要愛你的鄰人,如同愛你自己一樣」這句話裡。如果心中有愛,就不會去危害別人,因此,愛成全了全部的律法。
詠 112 樂善好施的人,必蒙受祝福。
*** 福 音 ***
路 14: 25-33
那時,大批群眾跟著耶穌上路,祂轉過身來對他們說:「誰來跟隨我,若不是愛我多過愛自己的父母、 妻子、子女、兄弟姐妹,甚至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做我的門徒。誰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我走,都不能做我的門徒。
你們當中有人想建一座塔,難道不是先坐下來計算要付出多少,有足夠的資金完成工程嗎?否則,打了地基卻不能完工,看到的人就會譏笑說:『 這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』
或者一個國王要與另一個國王打仗,難道不是先坐下來計劃,出兵一萬能否抵抗兩萬敵軍?如果不能,該趁著敵軍還遠的時候,派遣使者前去求和。同樣,如果不捨棄自己擁有的一切,你們誰也不能做我的門徒。
鹽,當然是好的。但如果鹽失弓味,怎能使它再鹹呢?不能用來肥田,漚糞又不合適,只能丟到外邊。凡有耳聽的,聽吧!」
福音反省:
旅行者都知道,想出行輕便,就必須對行李有所取捨。同樣,在人生旅途上,懂得做選擇的人才能活得輕鬆、自由和快樂,不徒留遺憾。在現代的社會中,理性主義、物質主義、消費主義、相對主義、個人主義盛行,我們對自我、財富、名氣和地位的慾望似乎只有增長,没有減少。
耶穌在福音中也教導我們,要做天國的門徒,必須運用智慧,分辨價值的優先順序,懂得如何取捨。我的人生核心價值是什麼?我該如何活出它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