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天主教法典》第1112條寫道:「在缺少司鐸與執事的地區,教區主教應先獲得主教團的贊同和聖座的許可,得委任平信徒證婚。」為此,在日阿比蒂比-蒂米斯坎明格地區內的魯安-諾蘭達教區,正因司鐸人數嚴重不足,致使主教請求了主顧修女會皮埃雷特.蒂福特修女為Cindy與David這一對新人主持宗教結婚儀式…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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