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民族發展」通諭是教宗保祿六世在1967年公佈的,簡單地定義了民族發展,即:要將人從飢餓貧窮的困境中解放出來,讓個人的才能獲得發展和重視。梵二大公會議以後,教會更體認到福音在社會問題上的要求,那就是不單要探索社會問題,而且要以團體行動改變社會困境。
節目中探討國家主義的障礙,同時以民族發展通諭觀察兩個實際案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