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宗良十三世在一八九一年頒佈「新事」通諭,這是天主教會第一份有組織的社會訓導文件,也是社會事務指引最基礎的文件。促成這份文件頒佈的導因是十九世紀末的歐洲工業革命,工人日子不好過,受到不人道的待遇,在這篇通諭中,教宗批評馬克思主義、階級鬥爭以及政策剝削弱者。其實,「新事」通諭並非完全只因應 那個時代,而是基於福音精神,強調保留私人財產,如果人民有困難,國家應適當介入,此外還提到適當的工會團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