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生活及恩愛的密切結合是由造物主所建立,並由祂賦予固有的法則。婚姻的創立者是天主自己。婚姻的聖召已銘刻在男人與女人的本性上,造物主親手所創造的人就是這樣……。
( 天主教教理No. 1603 / 圖:「淡水天主堂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