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天主教教理》No.688表示:教會是生活在祂所傳授的宗徒信仰內的共融,祂是我們認識聖神的所在。無論是在祂所啟示的聖經中;或是在聖傳中,教父們一直是其有效的証人;在祂所扶助的教會訓導當局中;在聖事性的禮儀中,聖神透過禮儀的言語和象徵,使我們與基督共融;在祈禱中,祂為我們轉求;在建立教會的神恩和職務中;在使徒和傳教生活的標記中;在聖人們的見証中,祂藉此顯示祂的聖德並繼續救世的工程。(圖:鮑伯Borboa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