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元十一到十二世紀前半,是仿羅馬式建築時代,繼承了早期羅馬會堂式的風格,長方形的天井上,支撐著拱形的圓頂,教堂很厚,窗很小,以水平線為主體,強調重量感。加洛林王朝已開始重視人像藝術的表現,舊約聖經和默示錄的題材常當做繪畫的材料。繪畫的主體是壁畫。大殿有側翼,列柱林立。
十二世紀初年進入哥德式聖堂時期,影響力一直延續到今天。拱門、穹窿、飛樑、肋架拱頂、大的彩色玻璃窗,基本上脫離了厚重感,呈現尖細高聳的線條。
文藝復興時代的聖堂,按照人體結構的形象做基本架構,即等邊十字架,即希臘十字架跟方形組織,清楚地表達出教堂的軸心,軸心之上有尖尖的圓頂,讓人感受到上升的力量。
巴洛克時代,教會內出現革新浪潮,為了配合需要,興起了巴洛克式教堂建築。接著是洛可可式聖堂,顏色常漆成奶油色,甜美可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