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2集-十二至十五世紀教宗與世俗政權的關係(二) 詳細內容 作者 管理員 分類: 朝聖之途 發佈: 25 四月 2019 點擊數: 769 列印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audio tag. 教宗亞歷山大三世在一一七九年,召開「拉特朗大公會議」,為了使自己的經驗不再發生,他頒佈了「詔諭」,規定以後的教宗人選,應該要以三分之二的樞機投票選出,才算是合法,這一條「詔諭」一直延用到現代。 上一篇 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