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2集-知識論分論(11):意識與意象 詳細內容 作者 管理員 分類: 空中哲學講座 發佈: 25 四月 2019 點擊數: 383 列印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audio tag. 事實(fact)在哲學中的術語稱之為實在(reality),事實在哲學中的另一個術語又稱為客體或對象(object),我們的知識就是有關於客觀的實在或對象、事實,當我們在認識一項事物的時候,我們本身稱之為主體,而被認識的事物稱之為客體,所以在認識的時候,有主體和客體之間兩方面的關係。 上一篇 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