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9集-家庭倫理(二):孝敬父母(2) 詳細內容 作者 管理員 分類: 倫理神學講座 發佈: 25 四月 2019 點擊數: 701 列印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audio tag. 第四誡孝敬父母,包括父母與子女,老師與學生,政府與人民,及夫妻之間的關係。父母應當照料的是子女的生命健康與福利。因此,子女一受胎,即應避免一切為胎兒有害的事情,出生以後,母親除了有正當理由外,應當親自乳養。這是母親的天職,不可放棄,如果須僱乳母,必要謹慎選擇。 上一篇 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