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道德律有兩個不同的主流,第一個傳統,是來自羅馬的思想家和政治家西塞羅(Ciero 106-43B.C.),第二個傳統來自羅馬的法學家額爾(Ulpian,170-228)。前者指的是「自然傾向」傳統,他們認為天主的法律和大自然的法則,似乎是同一件事,而人的理生活,就是以人的行為來配合大自然。後者指出「自然道德律」和「自然律」是不一樣的,從自然律到自然道德律,必須經過理智。雖然大自然很重要,可是大自然並不是一切,也不是那麼絕對的。而倫理規則的基礎是人的理智,是人利用自己的理智,研究大自然的全部,以及大自然中一切的存有。所以說,是人運用理智來肯定自然道德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