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教在1546年特利騰大公會議當中正式欽定了聖經綱目,作為教會信仰標準的正典。聖經綱目經過長時間的形成歷史,以色列人民信仰的歷史中,有些書在信仰生活上,具有特殊的地位,這些書出自三種不同的來源:第一是梅瑟五書、第二是在以色列人民的信仰生活中,具有特殊地位的書是先知書、第三是信仰之書智慧傳統和聖詠。而在新約綱目方面,因為宗徒是耶穌的見證人,所以,初期教會非常重視和宗徒有關的書,譬如保祿書信,在初期教會已經被看成和舊約一樣,具有權威的信仰標準之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