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學是以生活和救援的天主為對象,因此,神學所要研究的對象含括了天主的本質、屬性、位格等等。又因為天主是在這世界啟示了祂自己,並藉著耶穌基督救贖了世界,所以研究受造物、人的行為、法則、恩寵、德行、聖事都是神學研究的範圍。神學不是在一個抽象命題的系統裡面沉思反省,而是對進入人類歷史的天主沉思反省。因此,神學必須集中在救恩史上,否則就沒有神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