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世紀到十九世紀之間,啟示論的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:第一個階段的代表人物是聖文德和聖多瑪斯,由教父時代重覆聖經的記錄,進到分析和解釋聖經;第二階段是脫利騰大公會議之後的士林神學家,他們非常重視啟示的客體對象,認為啟示就是超自然的真理;第三階段是十九世紀神學復興時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