閱讀「聖經」時,不能只看資訊面的對錯,還要超越之,回到意義與生活中。「聖經」的作者寫出了「聖經」,就像父母生出了孩子,孩子自然會獨立,因此,「聖經」的結構是自由的,只要大的結構不變,後世的人閱讀時,才可能有新的領會。我們要走出經文,不受作者寫作意向的影響,猶太人身為舊約的作者已經隱退了,如此一來,新約的作者才能自由地重新詮釋。畢竟,我們的觀點不是猶太人,而是基督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