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部福音的四千個小段中,耶穌提到「審判」和「地獄」,不超過十次,提到「寬恕」和「治療」則有好多次。耶穌不特別遵守猶太法律,他認為法律有時會限制人去做好事,而且人不是為法律而造,最重要的是心中有大愛。耶穌寧願冒著失去名譽的風險,也要寬恕一個認錯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