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曆一五七二年,教宗聖庇護五世頒詔,聖教會在每年十月七日舉行聖母玫瑰瞻禮。
1547年,西班牙開始慶祝「玫瑰經節」;
1571年,基督徒與土耳其回教徒發生戰爭,基督徒軍隊於10月7日在肋班多(Lepanto)獲得勝利。
1566-1572,教宗碧岳五世將這個日子定為「勝利之母節」,把一切歸功於教友
熱心誦唸玫瑰經,及聖母的護佑。玫瑰經因此成為反抗異端及異教徒的利器,同時也成了護守家庭,並助其成聖的途徑。
1960年,修訂禮規時,將此慶節名稱改為「玫瑰聖母節」。梵二新訂教會年曆定此日為紀念日。
1883年教宗良十三世,發出的《最高宗徒之職》(Supremi Apostolatus)通諭,特別定十月為聖母玫瑰月。
通論中懇請每一個基督家庭都能熱心誦唸玫瑰經,默想每一端奧蹟,
就是透過瑪利亞隠密的內心中,與耶穌相遇。
人們會更加瞭解耶穌降生成人,救贖普世萬民的奧蹟。
*** 讀經一 ***
迦1:6-12
我感到驚奇,
你們竟這麼快就捨棄了借著基督恩寵召喚你們的那位,而去皈依另一福音。其實,並沒有別的福音,只是有些人在你們中間製造混亂,企圖更改基督福音。即使是我們自己,或從天降下的天使來跟你們宣講不同于我們向你們宣講過的福音,我也要說:“滾開!”我從前說過,現在我還要再說:誰若給你們宣講與你們最初接受的不同的福音,就趕走他!我們是要討人的喜愛,還是要順從天主呢?
難道我是在努力討人歡心嗎?如果我還是致力於取悅於人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。我提醒你們,弟兄們,我宣講的福音,不是人的資訊,我不是從人那裡領受的,也沒人這樣教過我,而是基督耶穌給我的啟示。
詠 110 祂永遠懷念自己的盟約。
*** 福 音 ***
路10:25-37
那時,有一個法學士站起來,試探耶穌說:「老師,我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呢?」耶穌說:「法律寫了什麼?你是怎 麼讀的?」他回答說:「你要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 你的天主,並愛近人如自己。」耶穌說:「你回答得對,你照 樣做,必得生命。」他還想證明自己有理,又追問耶穌說:「但 誰是我的近人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有個人從耶路撒冷下到耶 里哥去,卻落在強盜手裡;他們剝光他的衣服,打得半死,丟 在路邊便走了。
正好有個司祭從那條路下來,看見他,卻從路 的另一邊走開了。又有一個未人走到那裡,看見他,也從旁 邊走過去了。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旅行到那裡,看見他,就 動了慈悲的心,上前去在他傷口抹上油和酒,包紮好了,把他 扶上自己的牲口,送到客店,悉心照顧。第二天,他拿出兩個 銀錢交給店主,說:『請照顧他,如果你用了更多的錢,我回 來時補還給你。』你認為這三個人當中,誰是那被劫者的近人呢?」他回答:「是那以慈悲對待他的人。」耶穌便說:「你去,也照樣做吧!」
福音反省 :
本段福音的主題是圍繞著「誰是我的近人」而展開的 回答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「我」是誰。如果「我」是被劫 者,那麼誰救了「我」,誰就是「我」的近人;如果「我」 是施救者,那麼「我」視誰為近人,「我」就會去救誰。耶 穌的問話,正是把界定「誰是我的近人」的權力,給了試探 祂的法學士,實際上也是交給了所有的人 祂打破了猶太人 傳統的狹隘的「近人」概念,在解釋法律所要求的「愛近人 如愛自己」時,將近人的概念擴展到所有的人身上,因為對 於那個被劫者,他只說「有個人」,而沒說是什麼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