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實上,希伯來書信並非出自保祿宗徒之手,因故,梵諦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之後,便為教友們規定了三個讀經標準,其中的第二項就是要在整個教會的生活聖傳中閱讀聖經。根據教父(參閱內文)們的格言:與其說聖經寫在書卷上,毋寧說首先寫在教會的心頭上。因為教會在聖傳中,將天主聖言存留在祂活生生的紀念裏,而聖神則按照屬神的意義,將聖言的解釋賜給教會。
(圖為慕道者認真討論聖經內容 / 李安銘弟兄 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