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的整個豐饒「是為每個人的,並成為每個人的財富」基督並非為自己,而是為我們活了祂的一生:從祂「為了人類,並為了我們得救」的降生,直到「為了我們的罪」(格前15:3)的死亡,及「為了使我們成義」(羅4:25)的復活。即使現在,祂也是「我們在父那裡的護慰者」(若一2:1) ,「因為祂常活著,為我們轉求」(希7:25)。祂藉著一次而永遠地為我們所做所受的一切痛苦,常「在天主面前,為我們轉求」(希9:24)。(文摘自天主教教理NO.519 / 圖:許國強弟兄 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