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竇 5:38-48
38“你們常聽人說:‘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’
39但我告訴你們:不要向欺負你們的人報仇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你把左臉也給他。
40有人想要你的內衣,那你把外套也給他!
41有人強迫你走上一千步,跟他走兩千步!
42凡有求於你的,你就給他。也不要拒絕那想跟你借錢的人。”
43“你們曾聽過這句話:‘愛你的近人,恨你的仇人,
44但我告訴你們:要愛你們的仇人,還要為那迫害你們的人祈禱。
45這樣你們才能成為天父的兒女,正如天父使太陽照著好人,也照著壞人一樣;他降雨給正義的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”
46“假如你們只愛那些愛你們的人,你們還值什麼賞報呢?連稅吏也會那樣做的。
47假若你們只對朋友友善,算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呢?連外邦人都會那樣做的。
48所以,你們該求完善,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善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