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 讀經一 ***         

格後 3:15-4:1, 3-6

至今,每當人們念梅瑟的經文時,

他們的心還是蓋著一層面紗。直到他們歸向主,面紗才會被揭開。主就是聖神,主的聖神在哪裡,哪裡就有自由。在我們不蓋面紗的臉上,反映出主的榮耀,我們就變得與主相似,光榮加光榮,這就是主神聖的精神在我們中所行的。我們要負起責任來,因為天主給了我們這種恩寵,我們才不膽怯。

假如我們宣講的福音還是模糊難懂的話,那麼實際上這只是對那些走向喪亡的人來說的。他們不肯相信,而這世上的惡神又使他們的心智昏庸,使他們看不到基督,即天主肖像的榮耀的福音。我們宣揚的並不是自己,而是以宣揚耶穌基督為主。我們本身因耶穌的緣故成為你們的僕役。那曾說:「讓光明照耀黑暗」的天主已照亮我們的心,為使我們知道耶穌基督的臉上閃耀著天主的光榮。

 

詠 85 上主的光榮必在我們的地上久存。

 

*** 福  音 ***

瑪 5:20-26

那時,耶穌對門徒們說:「我告訴你們:除非你們的正義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正義,決不能進天國。你們聽過這句告誡古人的話:『不可殺人』,『殺人者必受審判』。但我告訴你們:誰向自己的弟兄發怒,就該受審判;誰說自己的弟兄是『白癡』,必受公議會的制裁;誰罵自己的弟兄是『瘋子』,就要被投入地獄之火。

所以,當你到祭台前獻禮物時,如果想起有弟兄對你不滿,就應把禮物留在祭台前,先去與他和好,再來獻你的禮物。當你和對頭還在去法庭的路上時,要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他把你交給判官,判官交給獄警,把你關在監裡。我實在告訴你,除非你還清最後一分錢,決不能出來!」

 

福音反省:

耶穌極其嚴肅地提出門徒進入天國的標準:他們的正義必須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正義,之後祂具體說明自己要求的正義是什麼(瑪5:21-48)。猶太人強調人與人之間相和。如果有人欺壓他人、惡待鄰舍,在没有與他人和好之前,天主是不會接受他的獻禮的;唯有內心向天主和他人都保持純正,所獻的禮物才會蒙天主悅納(參閱創:4:-7;箴15:8; 耶6:20)。耶穌用天上法庭的比喻,讓門徒明白和好與寬恕的重要性。

很多人都明白:寬恕並不是忘記,而是善待自己。我願意卸下仇恨的重擔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