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在受難前夕,應許宗徒們:祂回到天父那裡後,會派遣「護慰者」到門徒們中間,
這位好朋友同我們在一起,會陪伴、鼓勵、安慰、堅強、引導我們。
在耶穌恩友這首聖歌裡,我們來更認識耶穌這位超乎親人的好朋友:
背負我罪擔我憂,分擔一切苦與憂,
勞苦多愁,軟弱不堪,遇友叛親離
放心到主座前求。在主懷中必蒙護佑,與主同在永無憂。
*** 讀經一 ***
宗16:11-15
我們從特洛阿開船,
一直航到撒摩辣刻,第二天到了乃阿頗里,從那裡到了斐理伯,這是馬其頓一區的首城,羅馬的殖民地。我們就在這城裡住了幾天。安息日,我們出了城門,到了河邊,我們知道那裡有個祈禱所。我們遂坐下向聚集的婦女講話。有個敬畏天主的女人,名叫里狄雅,是提雅提辣城賣紫紅布的,她一直在聽;主開明了她的心,使她接受保祿所講的話。她同她一家領了洗,便請求說:「你們若認為我是忠於主的人,就請到我家去住。」遂強邀我們去了。
詠 149 請你們向上主謳唱新歌,在聖者集會中向祂祝賀。
*** 福 音 ***
若 15:26-16:4a
“當護慰者,就是我從父那裏要給你們派遣的,那發於父的真理之神來到時,祂必要為我作證;並且你們也要作證,因為你們從開始就和我在一起。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,免得你們的信仰受動搖。人要把你們逐出會堂;並且時候必到,凡殺害你們的,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他們這樣做,是因為沒有認識父,也沒有認識我。我給你們 講論了這一切。”
福音反省:
有人殺害基督徒,卻還自以為是在替天行道,這種事實從掃祿起直到今天,從未間斷。為什麼有人會以“神”的名 義,迫害其他信神的人呢?因為“神”之觀念的衝突。人們 都認同神是至高無上者,人把什麼當成“至高無上者”,什麼就是他心中的“神”。如此的“神”不容冒犯,一旦被冒犯,崇拜它的人就會反擊,甚至會消滅冒犯者。冒犯也有可能是間接的,當基督徒的價值和風格與這種崇拜格格不入 時,其他人就會感到他們信的“神”受到了“冒犯”。基督徒信的是耶穌基督啟示出的唯一真神,許多時候,基督徒正是透過冒犯假神,和受迫害來為此信仰作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