浪子的比喻 看到最後:小兒子在『家』慶重生;大兒子不肯進『家』門。

主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那樣驕傲、看不起別人,也不像這個稅吏;我守齋、祈禱。

 

人哪!我們依天主的肖像受造都是完人,元祖犯罪,我們與主關係破壞,

需要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,才能又回天父的懷抱。

 

*** 讀經一 ***   

米7:14-15,18-20

上主,求你拿你的牧杖

牧放你的人民,就是那獨留在草莽中,在田園間,作你基業的羊群;讓他們在巴商和基肋阿得獲得豢養,一如昔日。上主,讓我們一如在你出離埃及的時日內,見到奇蹟。那裡有神相似你,赦免罪惡,寬宥他的基業 ── 遺民的過錯,不堅持憤怒於永遠,反而喜愛仁慈?

你必再憐憫我們,將我們的邪惡踏於足下,將我們的一切罪過投入海底。你必按照你昔日向我們祖先所發了的誓,對雅各伯表示忠信,對亞巴郎施行仁慈。

 

詠 103 上主富於仁愛寬恕。

 

*** 福  音 ***

路15:1-3,11-32

那時,所有的稅吏和罪人都過來聽祂講話,法利塞人和經師便私下議論起來,說:「這個人竟接待罪人,還跟他們一起吃飯!」於是耶穌對他們講了這個比喻,說:「某人有兩個兒子,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把我應得的那份家產給我。』父親就把一生的財產給他們分了。

過了不多幾天,小兒子收拾一切離開,到遠方去,在那裡浪費他的資財,揮霍地生活。當他花光了所有的一切後....他起來,往他父親的家去了。他還在遠處時,他的父親看見了他,憐憫的心腸大動,就跑過去,撲到他的頸項上,不停地親吻他。

兒子說:『父親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再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了。』… 大兒子就生氣,不肯進去。他的父親出來懇求他…說:『孩子,你一直和我在一起,凡我所擁有的,都屬於你。只因為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,我們必須歡樂慶祝!』」

 

福音反省:

法利塞人和經師批評耶穌親近「罪人」的話,與比喻中大兒子責備父親的話別無二致,都是對天主慈悲的不解,覺得那是不應該的事。從正義的角度看,那個離棄父親、揮霍財產、不務正業的小兒子,的確不配以慶祝的方式被重新接納;但在父親愛的眼光中,他仍然是心愛的兒子,並且找回心中所愛,是值得慶祝的事。

如果說父親以同樣的愛對待兩個兒子,那麼,兩個兒子則把自己看作父親的工人,要求「應得」的財產;大兒子則把自己看作父親的工人,要求「應得」的慶祝。只有當我們在愛內對待天父時,才會理解祂的慈悲、心意與作為。